骑兵与步兵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兵种。
本质上是没有强弱关系的。
几千年的冷兵器时代,骑兵的单体能力非常出色,它的综合性能很强。
就像如今的多用途战机。
骑兵有强大的机动能力,速度一起,有强大的冲击能力。
若是精锐骑兵,还能完成骑射,具有远程能力。
战场上,它可以冲阵、追击、拦截、风筝敌人。
所以,自古名将,都喜欢用骑兵。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骑兵就一定强于步兵。
一个骑兵对上一个步兵,那骑兵稳赢。
一百个骑兵对上一百个步兵,硬打,那就是步兵稳赢了。
步兵的第一个是大盾手,第二个是刀盾手,第三个是长矛甚至还有狼宪。
步兵打的是一个整体,骑兵冲来时,他面对的是步兵组成的阵型。
本质上,他是一打四一打五。
双方平A,骑兵是肯定干不过的。
它对付步兵的方式是骑射和消耗,或者步兵自身出现问题,如溃逃、指挥失误等。
这也是华夏历史上,出现那么多南朝的原因。
真要是骑兵虐步兵如狗,那巅峰时期的蒙古忽必烈就不会有安南惨败了。
定襄郡。
谷粮口一带。
山林边缘。
浑部来到这里,北狄人如释重负。
达尔台的脸上洋溢着喜悦。
走出这片谷地,山林就结束了。
终于离开这该死的鬼地方了。
但是,雄壮的达尔台随即又失落了。
浑部的勇士,沦落到连雪窝子里的楚兵都收拾不了。
十年来,积攒下的赫赫威名就此烟消云散。
草原上,没有怜悯这个词,弱者不配拥有尊严。
依附于浑部的小部落也会离开。
浑部将不再兴旺。
前方。
即将出谷的先头部落军停了下来,达尔台很生气。
该走不走?大荒原上,还怕个鸟蛋。
打马来到前方,定眼一看,勃然大怒。
该死,该死的楚狗。
他们竟然在谷口这里等着。
更气人的是,目测敌人最多二千,甚至更少。
区区二千楚兵,竟然敢堵浑部五六千铁骑的道路,还是在平原上,这简直是侮辱浑部的勇士。
“牧,牧在那里,叫这该死室韦猪,带领五百人,去周围绕一圈,看看有没有埋伏。”
这里极为辽阔,最近的小山丘在五里之外,南边是一马平川,按理说,不用担心,但达尔台被阴怕了。
这伙楚兵,太过狡猾。
不远处的路碑上,谷粮口三个字很模糊,在碑的左侧,有一排新刻的字。
“浑部亡于此谷中。立碑者:李氏周云。”
达尔台愣了,如发怒的公牛,叫部众毁掉谷粮口的路碑,可惜没有专业工具,效果很差。
几个千夫长,正在合计如何吃掉面前的步卒。
半个时辰后,北狄人摆开进攻军阵。
他们先上四千,留下一千左右的预备队。
二千不到,凭什么拦住五千突厥人?
他们也是有尊严的。
草原人习惯了随意屠戮南楚将士,打心眼里,他们认为自己很强。
实际上,只不过是楚人近几十年没有豪杰来对付他们。
边关武备松弛,贪腐成风,楚兵根本没有多少战力。
历史上三国时期,杀外族如杀狗,大多数时候用的也是步卒。
对面。
李家的战鼓,响彻这方天地。
狼烟早已点起,浓浓黑烟直冲天际,数十里外清晰可见。
几十里外。
秦老大用刀割下一小块马肉,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生火吃上一口热腾腾的食物了。
眼眸的余光,忽然瞟见远方的狼烟。
猛地想起什么。
“见东方狼烟,即刻开黑色锦囊。”
一顿摸索,终于找到了,打开手中的锦囊,秦辉同几个识字的兄弟仔细观看。
“狼烟起处,灭浑部!”
秦辉瞳孔微缩,倒吸了一口凉气。
灭浑部?一万人?一万人的浑部没了?
李氏到底是何方神圣。
打赢就已经是变态了,打的这么诡异,秦辉都有点怕。
只是略微犹豫,秦老大就集结了良家子,片刻后,二百余战马火速赶往狼烟处。
同样的事情,在方圆几十里的地域出现。
近二千良家子火速赶往谷粮口。
被北狄人屠戮了近半年,终于轮到他们复仇了。
谷粮口。
李家步兵方阵。
三支步卒,数月高强度训练,充足的伙食下,他们的身体异常精壮。
精铁甲胄,大盾狼筅,长矛如林。
现代的军事训练,令他们如同耸立的苍松,立于荒原之上。
刘庶身覆甲胄,最后巡视了一下队伍,确定了作战计划,他就退到仓库去了。
这次的主将是杨延。
这是李家军,第一次没有周云亲自指挥的战斗。
由刀疤与阿骨部军师合力,统帅作战。
打头阵的还是铁牛。
没人敢跟他抢,毕竟不能和傻子计较。
也没人会和他抢,这搏命的事,大伙其实也不是那么想。
铁牛双目圆睁,气势逼人。
身后的梁三等人,同样士气高昂。
他们并没有惧怕数量远超自身的北狄人。
盲目的崇拜,让他们认为,跟着周云,就是胜利。
杨延手持精铁长矛,这是铁驼子专门按他要求做的。
双目如电,关注着战场的形势。
李保是唯一的中字辈,他在李家几十年了。
此刻,他恍然如梦,李家竟然能同浑部这种北狄主力部队掰手腕了,这简直就是奇迹。
他忍不住一声怒吼。
“李家军!!!”
回应他的是震耳欲聋的咆哮。
“万胜!”
“万胜!”
……
远方。
达尔台眼眸中渐渐有了担忧,这伙楚兵,面对数倍的敌人,士气却如火般旺盛。
楚兵的首领狡猾,如此做必然是有把握的。
可他想不明白,南人的底气在哪里。
对方摆明了是要堂堂之阵,灭了浑部。
这就二千不到,还是步卒,这要是不敢打,浑部还用在突厥军中混嘛。
趁早全部打道,回勒尔浑河捡牛粪去。
与达尔台不同。
远在山林观战的贺诗楚一眼看出了问题。
二千步卒,从他这个角度看,就像是棋盘里的棋子,横平竖直,军阵之精锐,生平所见。
这一局博弈,他输得干干净净。
如果现在他还在浑部,逃离就是最好的办法。
可周云说过,浑部不进攻,他还有后续的手段。
这个人太恐怖,至少超过了他的理解。
他被辅兵营带来的。
被一群妇人抓着跑,说实话,贺诗楚很难受。
战场上。
浑部的冲锋开始了。
傻牛等人挖的坑起作用了。
陷马坑让他们成排成排的倒下。
赵阿四手持长矛,标准的刺杀姿势,这一招,他已经练了无数遍。
他的眼神略显焦虑,瑶娘的兜帽披风在粮仓里,他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去拿。
前方的战友在用锤子打木头。
第一排的大盾是用木杆支撑,再用木卡钉在土里,傻子才全用人顶盾。
这样做,有优有劣。
优势是大盾必然顶得住,劣势就是推进时,拆除盾牌要点时间。
这是步卒,自己总结出来的小技巧。
周云没有干涉,尽管历史上没有记录这种方法,但一线将士的手段,往往是最优秀的。
二十步外,浑部骑兵倒下不少。进而影响后续的骑兵。
这使得北狄人得冲击力下降了。
十步外,北狄人再次倒下一批。
终于,马势大减后,突厥人猛冲第一排大盾。
生死时刻到了!
达尔台很清楚,冲击步兵军阵,第一批人大概率必死。
但只要冲破,步兵就是废物。
“长矛,刺。”
赵阿四经过大战洗礼,身体的机械记忆,让他的长矛毫无阻碍,刺穿了突厥人。
他是已经是一名合格的战士了,突厥精锐在他眼里,不过如此。
战鼓随着节奏,响彻这片山谷。
千矛齐发,如同一人,何等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