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48、洛氏规矩六:欲要取之,先要予之!(1 / 2)某美漫的超凡人生首页

“叮!”

“叮!”

“……”

『叮!』

『获得超凡点数:“10”』

『当前超凡点数:“301”』

“嘶!”

“这速度……”

“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第二天一早,扶着腰从卧室走出来的洛克听着脑海中接二连三响起来的超凡点数到账的声音,顿时眼前一亮。

瞬间。

腰不酸,腿也不疼了。

他昨天晚上放走昆恩之前临时起意,与昆恩组了一个队。

准确的来说,是威胁昆恩组队。

狄肯可以是刀锋杀的。

但也可以是昆恩杀的。

如果昆恩不想办法让纽约城的吸血鬼乱起来,那么,哨兵特勤局就会发布公告表示他们能够击杀狄肯全靠昆恩提供的线报。

洛克当然知道,昆恩一旦跑了,肯定是不可能乖乖听话的。

但,那又如何?

他也没指望着昆恩乖乖听话。

毕竟一个乖乖听话的棋子是不会有任何野心去唤醒血神的。

所以……

洛氏规则六:欲要取之,先要予之!

不管怎么说,就目前来讲,放走昆恩的收益,是远大于昨晚上杀了昆恩的。

看看这才一夜过去,就已经有几十点超凡点数的收益了。

这买卖,划算的很。

至于放走了昆恩之后,他不仅会想办法杀了刀锋,甚至还会想办法杀了他这件事情?

呵。

洛氏规则四:要相信后人的智慧。

以后的麻烦,那是以后洛克的事情,关现在的洛克什么事情。

洛克心中想着,将早晨的第一杯波本喝完,然后回神朝着卧室的方向看去。

埃斯梅面色红润有光泽并且带着一丝诱人气息穿着一件白色长T和白色牛仔裤与齐膝长靴走了出来。

她歪着头,看着吧台那边的洛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耳环,然后微笑的说道:“我好了,走吧。”

洛克将手上的酒杯丢到水池里面,点了点头,朝着公寓门口走去。

埃斯梅紧跟其后。

“先去哪一家?”

“靠近布鲁克林大桥的那个?”

“也行。”

原本埃斯梅以为洛克昨天说要买房子只是说说而已的。

没曾想洛克天还没亮就催着出发了。

不过能有一栋属于两人自己的房屋,好像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来着。

真好啊。

她也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结婚。

埃斯梅心中想着,揽着洛克的手臂,一道走出了身后的公寓。

中午时分。

埃斯梅脸上高兴的表情消失了。

不得不说,看资料,和实地考察,完全是两回事情来着。

两人从看的第三间房子走出来,懒得去看四周的风景,直接上了车。

“还是看曼哈顿的吧。”

“嗯。”

洛克重新开动汽车,有些无语。

其实他昨天找的三栋位于布鲁克林的房子,的确是物美价廉,而且基本情况也跟实地考察的一模一样。

但那该死的中介估计没有告诉这三栋房屋所在的社区。

清一色的非洲裔社区。

好家伙。

他和埃斯梅两个白皮肤的,跑去非洲裔社区定居,姑且不说其他的,但说埃斯梅原因,他还不愿意呢。

难怪这三栋房屋的售价那么便宜呢。

果然。

贵的不一定有好货,但便宜的,肯定没有好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