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边,王旭却不知道暗中的这一切。
这一次因为昨夜收服灵尸的事情,名传进了军方高层的耳中,突然被邀请见了陈妃烟的父亲和爷爷,倒是让他有点想家了。
在外人眼里,他离家不过才两个月左右,也就是高中生的一个暑假。
但对于这一世的王旭自己来说,却是漫长的三百多年!
犹还记得,两个月前,那个年少轻狂,发誓要在外面闯荡出个人样的少年。
在夜色阑珊之下,抱着父母偷偷塞在他衣服口袋里的银行卡,一个人躲在黑暗的角落里默默流泪,心中发下毒誓:
不混出个人样来,绝不还乡!
而如今,他可以骄傲的对着父母说:
“爸!妈!儿子,混出了一个人样!”
“从今天开始,没有人能再随意的小瞧我们,更没有人能在轻易的侮辱我们!”
“我王旭,是一条冲天潜龙!”
王旭目光幽深的看向远方,那里是他的家乡,江北的一个小县城。
那里,有他前世今生相识的朋友,也有无数他从小玩到大的同学玩伴,还有注定要陪伴他一生的父母亲人。
和陈妃烟三女打了个招呼之后,王旭推掉了陈天霸派他儿子陈飞翔,亲自用豪车接送他的好意,一个人独自开着自己那辆保时捷上了高速。
“两个月前,我从家里出来,还是坐着几十人挤着一辆的大客车,孤身仅仅带着一个装了换洗衣服的背包……”
以一百二十码的最高限速超过了一辆大巴车,王旭不由心生感叹。
当初从家乡孤身赴魔都,他还只是一个普通的,甚至有点落魄的高考落榜生。
而现在,他却已经在魔都东江区一人为尊,手掌雷火,号令鬼神,名传整个魔都。
若是再等一段时间,军方邀请他当黑刀总教官,许诺一个将军衔的消息传出去,整个魔都的上层社会,不知道会造成多大的震动。
“不知道母亲现在的身体还好不好?不知道父亲那双腿,阴雨天还疼不疼?不知道我的那些同学朋友,是不是已经出门去远方上学了?”
王旭心中转着一些念头。
老人们常说,近乡情更怯,人在远方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这两个月来,时间看似不长,但对于王旭来说,却是三百多年的岁月。即便是以他的心性,面对这种人之常情,心中也不由有了点怯意。
但富贵不还乡,却又如锦衣夜行。
他如今发达了,不叫家乡父老知道,又怎么谈的上是富贵?
而且,父亲母亲的那些劳累的工作,也该换一点轻松地,让辛苦了半辈子的二老,好好享受休息一下。
红色的保时捷像是一道红色的闪电,划过数百公里的距离,从遥远的魔都,驶进了江北的小县城。
在小县城的街道上缓慢开着,王旭抽空摸出手机播出了一个号码:
“爸,我回来了……嗯,已经下了高速,再有半个小时就能到家……妈要给我弄最喜欢吃的冬瓜排骨汤?嗯,太好了……”
说到了后面,王旭发觉自己声音中,不自觉的带上了一丝哽咽。
谁又能知道,短短两个月的分离,对于他来说,却是漫长的三百多年岁月。父亲的话音,母亲亲手烧的家常菜肴,勾起他深埋在心底的一丝丝悸动。
父母,永远是你的至亲爱人!
挂掉电话后,王旭下意识的踩下了油门,加速向家中赶去。
同一时间,另一边,挂掉了电话的王父,却是突然深深叹息一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