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伦维尔坐在瓦砾堆中半埋的一截焦黑木料上,怔怔的发呆。
一切就像一场噩梦一样。
仿佛就在昨天,他甚至拥有了一锭金子。
切伦维尔爱车,懂车。他是王都最好的车把式,他对马车的一切一切全都了如指掌。
有了这锭金子,他便终于有机会拥有属于自己的一辆马车了。
切伦维尔兴冲冲的跑到牛马市场,用积蓄下来的一两二钱银子买了匹干瘦的小马又给卫兵交了二钱银子,到城外荒山上砍了一棵腰身粗的橡树。再找隔壁木匠那里借了把锯子解成合适的板材等晾上个把月,木材干燥之后,他再忙上一两个月,一辆属于他的崭新马车就会诞生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十二岁的儿子安已经能帮上忙了,小家伙每天跑几十里路,到城外荒地割草回来喂马。
切伦维尔赶车多年,对马这种牲口了如指掌。这马虽然瘦了点,但精神好的很,没别的毛病。只要有几个月调理的就一定能上膘。然后,他的马车恰好完成。
到那时,他只需交五钱银子的“参团费”,再预备七八钱银子,万一遇到山大王时买路用,就可以跟着车队倒卖点什么回来。
买马做车跑生意,他半辈子的积蓄当然不够用。可有了那锭金子便绰绰有余了。
切伦维尔美滋滋的想:趁自己还能干动,多倒腾几趟,等手里有了钱,就把家里的房子修缮修缮。安过几年也该娶亲了,到时这媳妇儿他还要好好挑挑。能有几年熬的,过去想都不敢想的粮店老板女儿,他儿子安也完全配得上。小伙子长得帅,还既勤快又听话,她到哪找更好的人家!
可是一夜之间,王城匪乱。
切伦维尔一贯穷的叮当响,倒是没受匪害可是同一条街的布店老板家里却遭了殃。一把大火映的半个天空都亮了。
第二天,看匪徒已经离开,他第一个进了火场。目光所及,到处都是鲜血,到处都是死尸,这一家人上人,竟这样被灭了门。
别人忙着抢夺尚未烧毁的布片片,甚至抢着去剥尸体身上的衣服切伦维尔却觉得人家一家老小尸体横陈,尤其女人的尸体实在太让人过意不去。便回头喊自家婆娘来,搬到屋后帮人人火化掉。
这一搬动,才发现老板那十来岁的小女儿居然还有心跳。两人慌忙拿衣服包了,又对着女孩家人尸体一阵念叨,无非一定善待对方女儿之类,这才动手料理了后事。
小女孩带回家,用稀饭养了两三天才能说话。她知道自己已经无依无靠,又见这家对她极为和善,竟不哭不闹,更无半点看不上对方贫困之色。
切伦维尔见女孩眉清目秀聪明伶俐,心下暗暗喜欢。虽然她失身于匪徒但穷人家本来也讲究不起来。反倒觉得这女孩这么好的模样这么灵巧的心眼,又不嫌弃自家贫穷,真是儿子安八辈子修来的福分了。
没料想匪乱方平,兵乱又起。
切伦维尔没听说过“匪过如梳兵过如篦”这句话,可他的亲身体验却更为深刻。
匪是外来的,不知道他得过一锭金子可兵是本地的,他发财的事儿,周围人家都知道。不知怎么就传到了兵营老爷的耳朵里。
他们熟门熟路摸到他家,借口他结交匪类,威逼着非要他交出“土匪给的金子”。
切伦维尔自然不肯,他这金子来路正当,哪里容得如此栽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