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定在盛夏的末尾举行。
婚礼的前夜,小姑奶奶盘着腿和血武一同坐在阳台上,静静地眺望这座早早入眠的小城,黑暗铺天盖地地涌来,零星亮起的灯光如同苦海里的灯塔,静寂地矗立在某个万年不变的地方,指引远航的人们返航归家。
仲夏之夜,树上的蝉没完没了地叫,远处田野里,偶尔传来几声呱呱的蛙叫声,像是在为知了们伴奏。
清爽的凉风舒驰地送来,女孩儿翻身坐到了栏杆上,一双皙白如玉的小腿晃荡在长街的上空,气流里似乎仍遗留着余阳的暖意,扑在她的素脸上,恍若春日里的花儿恰逢甘露。
她睁大了那双大大的眼睛,清澈的眸子里倒映出漫天的星辰,她的眼眸很漂亮,直视那双眼睛的时候,会令人心生错觉,误以为自己在直面缀满星辰的夜空。
大多数挂在银河里的恒星,少说都有千八百年的时间了,在人类的认知里,没有谁的生命能活得比星辰长久。
人类向往星空,如同对永恒的向往,似乎它们真的逃得过岁月光阴。
未来在年轻人的眼中,总是美好的,以为稍稍伸手便能握住那片永恒,他们怀揣着希望奔跑,奋力地跳起来,想要捉住整片星空,结果却总是把自己摔得伤痕累累的。
可也会有一些傻子,他们好像永不知疼的样子,跌倒了就爬起来,再跳再跌,再跌再跳,不知疲倦,没完没了,仿佛压根不懂“死”字咋写。
这时候,便会有些死了心的人跳出来,双手叉腰,义正言辞、大义凛然地大声告诫他们,嘲讽他们。别傻了,哪里有什么永恒,所谓的星星,不过就是天外的石头,坠下来摩擦几下子,燃烧自己,拼了命地发出那点儿短暂的光而已。
有人听到这话后,会选择放弃,转身加入那帮戏谑的人当中,冷嘲热讽地打量着那些还在原地、自个儿蹦跶的傻子们,嘴里说着千篇一律的、尖酸刻薄的话。
其实那些人都是在逃避,逃避自己深藏在心里,抹不去的幼稚神话,逃避从前那个衰衰的小孩,他们觉得人生应该是光鲜亮丽的,傻子才会展现出又糗又衰的那一面来。
不知道听过谁说,每个人心里头都曾住过一个神经病,那个神经病昼夜不停地溜达,想到啥就说到啥,而且永远都能把话说到那人的心坎上,说出那人想说而不敢说的话。
因为神经病本就住在那人的心里啊,神经病抬头低头,看见的都是那人埋在心里头最深处的东西啊,想不知道都挺难的。
只不过,神经病终究没有城府这种玩意儿,他们看山说山,见水说水,反正见到啥就说啥,口无遮拦,狗胆包天。
人总会变的,长大以后,很多人都懂了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戴上名叫社会的面具,不停地追逐,追逐梦想,追逐爱情,追逐各种各样的东西。
于是乎,有的人就会觉得仍由神经病留在心里头,影响很不好,便会连打带赶地把神经病撵出去,冷漠地让他去找别的地儿住去,别老来烦人。可神经病哪里还有家啊,他哪儿也去不了,注定要流落成孤魂野鬼,那人心里很清楚这点,但,那又如何?
有的人则会选择坐下来,好好地跟神经病聊一聊,毕竟他再白痴,好歹也是自己亲生的。
瑾儿应该是属于第二类人,哦,也可能不对,她自己就是那个神经病,大概只有这样的神经病才会莫名其妙地抱上了一位威武大将军的大粗腿吧?也只有这样的神经病才会学着里头那些狗血桥段似的,来个一见钟情,二见订终身吧?
是不是太草率了点吧?
瑾儿倒不是没想过,当年她老娘不也这样么,看了几本言情过后,往街边溜达一圈,随手拽了个会说几句酸臭情话的书生,嫁了就完事了,还曾大言不惭地跟她侃侃,确认过眼神,着实是遇上对的人。
不过,老娘也没说错啊,老爹着实挺不错的啊,就是穷了点,就是酸了点,就是穷酸了点而已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大家不都老说,穷酸书生,穷酸书生的,不穷酸还能称得上是书生么?大家不也总是说练武的都是粗鄙之人么,大块头看起来确实很粗鄙,一看就很没文化啦。
但这就证明大家说的,就一定是对的么?
什么都草草,生也草草,死也草草,草草又草草,浑浑又噩噩就一定不好了么?
拜托,新时代的人就应该自个挺直了腰杆,勇敢地站起来,不就一见钟情而已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好歹还是老娘自己选的嘞,不就,自己选的路,扑街也要走下去,老娘可是输得起的咧!
谁让,谁让人家真的好喜欢他嘛,虽然也就一书呆子,按理来说,像本姑娘这么爷们的一个黄花大闺女确实还是得找个软蛋,好欺负点。
“怎么了,又在想那小白脸啦?”
血武的声音打破了夏夜的静谧,男人不知何时也坐到了栏杆上,他的语气很随意,却隐隐约约地带着几分失落。毕竟,明天那个小白脸就要骑着大白马,就要把他的小天使拐走了,换谁来也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