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金兰酒吧。
白天的枯燥与工作疲累,都将在这夜晚得以释放。
王不正之前的夜生活颇与丰富,金兰酒吧来过不止一次,身在外面即能感受到酒吧里面氛围,他仰起头,微微吸气:嗯熟悉的气息,那是喧嚣和狂欢。
何燕燕皱眉道:“进去?我从没进过这种地方!”
“来吧,我的小姑奶奶!有我带你!怕什么?”王不正生拉硬拽总算把何燕燕带进了酒吧。
酒吧里太嘈,俩人找了相对安静的角落,看着场上的形形色色的男女尽情的挥洒着荷尔蒙。
台上的有个驻场男歌手,唱着动感的舞曲,舞曲虽然欢快,但是他的嗓音却是凄凉,何燕燕皱皱眉头,她实在不喜欢这样的氛围。
“那!”王不正虽然坐在角落,但是他的眼睛没有闲着,很快他发现一个旗袍女子跟周围的环境显得十分的不搭。
“陈义说的应该就是她。”王不正屏息看去,嗯煞气过于强烈,至少是只一级厉鬼。
王不正拉起何燕燕朝那旗袍女走去,到了近前,发现她肩膀上还搭了一个男人的胳膊,男人的另一只手不知道去了哪里,低头一看,才能发现原来另外一只手正在旗袍女人的下身游走。
这男人叫吴磊,不过二十五岁,这一带的痞子。穿着十分潮流,虽然酒吧里灯光昏暗,他仍是带着一副墨镜,本来他正在舞池里跳舞,见到林玉儿身着性感的旗袍朝他抛媚眼,便屁颠颠的跑过来。
在他眼里能在这种地方,看到身穿旗袍的女人,如同看到一只稀有的大熊猫,何况还是这样一只漂亮的美熊猫。
吴磊坐到女人身边,稍稍斜目便可以看到两粒葡萄般的凸起在旗袍中若隐若现。女人身上散发着一股复古的香味,坐在她身边,能感觉到周围都弥漫着那股怪异的气息。
林玉儿人虽古韵,但实是骚的出奇,骚的入骨,她主动拉着吴磊的手摸向自己的屁股:“好想纹身,你说纹在哪里好呢?”
吴磊整张脸都乐成了麻花,这小浪蹄子,我喜欢!
隔着旗袍的分叉,吴磊摸得舒服,里面明明光滑一片,哪能感觉到崎岖,分明是真空上阵!
“当然是纹在这了!”
这边吴磊私下隐秘的正摸得舒服,调转手指,正想更深一步,好事却被突然赶来的王不正打断。
王不正咳咳一声,在吧台叫了杯酒。他摇晃着酒杯,笑呵呵道:“哥们,拿着酒去别处玩玩如何?”
吴磊被吓了一跳,心中的欲火自然被浇灭了大半,急忙抽出了潮湿的手指。
不过待他看清来者,又放下心来,抬起的另外一只胳膊没想从林玉儿身上拿开,自然而然的放了回去,并且嗤笑道:
“朋友,先来后到好不好,再者说了,一杯酒就就打发我?”
林玉儿转过头看着王不正眨了眨眼睛,她并不知道王不正已经察觉到了她是鬼,她心里高兴,看来今晚的阳气排队送上门,想不吸饱都难。
不得不说,林玉儿很美,五官精致,如同雕刻一般,而且是那种复古美。
不过,看到林玉儿对着自己眨眼睛,舔嘴唇,王不正并不认为这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