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真的,那喝下肚子去对身体会有好处吗,所以林翠儿不敢贸然让林少华把麦乳精之类的带回去给林建国夫妻两个喝,等自己尝过之后再做决定。
林少华提着林翠儿让她带回去的那些水果点心、拿着饭盒背着书包离去了。
林翠儿一个下午一连看了好几本杂志。
讲真,这些杂志上的文章每一篇文笔都相当出色,不是她前世看网文那些写手的文笔可以相比拟的。
但是……怎么说呢,有的散文和诗歌给林翠儿的感觉就是空洞、无病呻吟,反正她是不喜欢这类散文和诗歌的。
再有一些文章就是太过朝气蓬勃了,不符合当时的社会实情。
虽然看了好几本杂志,却让林翠儿有点摸不到头脑,自己该向哪个方向去写去投稿。
……不过故事会好像比较适合自己。
她前世那个时代的年轻人编故事都是行家,就看谁编的有水平了,既然当一个文青肉麻兮兮的写什么散文和诗歌自己真的不行,那就走写故事的故线好了。
琢磨了两天,林翠儿终于写了一篇小故事,是讲述的一个邻里之间温暖互助的充满正能量的故事。
其实现实中,邻里之间关系没那么好,多半是人情往来,能够表面一团和气已经算是很和谐了,但是林翠儿还是愿意写那些正能量的故事。
谁叫她是元气美少女呢!
写好之后,林少华做了她第一个读者。
短短一千多字的故事林少华读得激情澎湃。
读完之后,他用惊喜的目光崇拜的盯着林翠儿看了许久,直夸道:“二姐,我真没想到你的文笔竟然这么好,这个故事写的真好,我想编辑肯定能够选中的!”
林翠儿信不过他,才十三岁的少年,初二的文化水平,能够有多强的鉴赏能力?
她不以为意的嗤笑一声:“你别瞎夸我了,我真想把这篇故事拿去给一凡哥看看,让他给我提点建议,只可惜他大学离我们这里这么远,不好送过去。”
“嗯”小小少年托着下巴思考了一下,“那我去爸爸单位用爸爸单位的电话给一凡哥打个电话,让一凡哥来医院把你写的稿子拿去看看。”
“别!千万别!”林翠儿急忙阻止,“上次一凡哥来医院探病就已经耽误了半天功课,如果再为这点小事把他叫来的话又得耽误他半天功课,这样会显得我太不懂事了。”
“那……”林少华眼睛一亮,说道,“明天就是星期三了。我们学校除了初三年级,其他年级不是每个星期三下午都会休息半天吗?干脆我星期三乘车去一凡哥的学校,把你写的稿子交给他看看。反正我身上还有卖废铁渣剩下的一块多钱,足够来回的车费了。”
王玉芝小气,如果得知林少华要去鲁一凡的学校肯定会因为不舍得车费而不让他去的,但林少华自己有钱就不会被王玉芝阻挠了。
林翠儿想了想,点点头答应了,虽然林少华才只有十三岁,可是也应该学会独立乘车了。
她前世十三岁就敢自己一个人乘车出门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