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最快的,是沈万身后的那个肌肉型男,在我身体前扑的那一刻,他便掏出了手枪,就在我的水果刀距离火凤的肩膀不足两厘米的时候,黑黝黝的枪口对准了我的脑袋。
我知道那个肌肉型男的腰后藏着手枪,自然不敢大意,事实上,从我动手那一刻起,我的余光便一直在注意那个肌肉型男。
眼见他的枪口对准了我的脑袋,我脸色一变,只得放弃火凤,身子往旁边侧去,下一秒,砰砰,耳边响起了枪声,对方连开两枪,子弹从火凤头顶飞过,擦过我的肩膀,射中了我后面的墙壁上,顿时,墙壁上多了两个孔洞。
肩膀处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痛,但,我没有时间去顾及,左手接过右手的水果刀,侧着朝火凤的腰部刺去,这时,火凤也反应了过来,手中捏着的麻将突然脱手而出,正中我的眉心,剧痛下,我眼睛一闭,身子也倒翻在地。
另一边,阿发一拳砸向野鸡脑袋,野鸡仓促之下只得伸手横档,横档之际,另一只手旋转着蝴蝶刀朝阿发腹部扎去,不过,她显然低估了阿发的力量,蝴蝶刀还没有碰到阿发的衣服,她自己整个身子便在阿发一拳砸击下,倒在了地上。
阿发正准备趁机控制住野鸡,这时,那个肌肉型男的枪声响起,阿发看见我倒地,以为我被对方的子弹击中,顿时,脸色一变,放弃野鸡,整个身子朝着肌肉型男撞去。
肌肉型男正准备开枪射击我,看见阿发朝他撞去,只得放弃我,枪口一转,对准了阿发,就在他开枪之际,“你敢?”,有人怒喝,却是站在方雄一侧的肥仔,他右手一抬,不知何时,在他的手中多了一把匕首,匕首被他用力掷出。
匕首呼啸而至,插进了既然型男握枪的手腕,肌肉型男吃痛之下,手中的枪掉了下来,这时,阿发整个身子也朝肌肉型男撞了过去,顿时,后者被撞倒在地,那掉落的手枪也落在了阿发的手中。
“砰。”
枪声响起,却原来是阿发看见火凤正对我出手,急忙开枪。
这一枪射中火凤的右臂,这么好的机会,我自然不会放过,瞬间从地上爬了起来,手中的水果刀扎进了她的大腿,另外一只手紧紧拽着火凤的长发,拔出水果刀抵在了她的喉咙处。
我正准备大喊住手,脑袋被砸了一下,却原来是一名混混趁着我不注意,拿着啤酒瓶给我来了一下,砰,枪声再次响起,那名混混的眉心中弹,睁大了眼睛,倒在了地上。
“住手!”
“谁敢再动一下,我就杀了谁。”
阿发握着手枪,枪口正对着我身后的那群热血沸腾的混混仔。
野鸡从地上爬了起来,拿着蝴蝶刀刚刚准备朝我扑来,下一秒,阿发的枪口对准了她,她阴沉着脸,有些忌惮,不敢再有异动。
而这会,肥仔的手中又多了一把匕首,趁着众人被阿发的枪震慑住,突起发难,匕首瞬间抵住了苗六指的喉咙处,他的动作很快,很难想象,他那样的肥胖体型能有这样快的速度,以至于,站在苗六指身后的刀疤男都没有反应过来,更别提阻止。
“哈哈……”
我大笑了起来,有点嚣张,有点癫狂,更有种劫后重生的惊喜。
这一刻的我,因为脑袋被酒瓶开瓢,额头有血流了出来。
额头正中被火凤丢掷出的麻将击中,有些青紫,拿着水果刀的左手手臂上也有多处红肿,头发、身上的衣服被啤酒淋湿。
显得异常的狼狈。
整个麻将馆,只能听见我一个人的笑声,此刻,我仿佛成为了麻将馆的主宰,整个麻将馆里的人的生和死,都被我掌控。
这种感觉,很舒服,很畅快。
我头一次明白,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热衷于权势,这种掌控别人生死、而不是被别人逼迫、玩弄的感觉,真的很爽。
这也是我头一次,觉得自己不是个废物。
在我的心里,一种叫做野心的种子悄然生根、发芽。
“你们知道吗?我没想过要和你们为敌,我就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我从小就没爸,我妈也死得早,我就一个亲人,那就是水姐。”
“可是,水姐也死了,是赵锋杀的,所以,我要赵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