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立医院,郑仕放下手中的电话。
“放心吧荷西,孩子们和老人家相处的不错。我父亲正要带他们去吃正宗的中餐,你们想不想过去。”
“不用了郑仕先生,我还是等希望姐醒过来比较好。”
“好吧,我记得你对橙子鸡很是执着,我还以为你会很喜欢中餐。”
河西似乎被橙子鸡打动了,明显产生了动摇的情绪,几分钟后终于希望战胜了橙子鸡,荷西告诉自己,自己还能活好久,橙子鸡留着死之前吃也不错。他唯一一次吃橙子鸡是在唐人街,点这道菜的荷兰黑帮被俄罗斯黑帮攮死在日本黑帮请吃饭的华夏黑帮的饭店里的饭桌前,所有人都嫌这份刚上桌的菜晦气,就便宜了当时在餐馆后巷流浪的荷西。
“可以的话,茱莉亚小姐把寇丽送过去吧,她还没有吃过炒什锦菜之外的中餐。不用管我,郑先生。我不饿。”
寇丽本来迷迷糊糊的半睡不睡的,一听到有东西吃一个激灵立刻就醒了,然后才意识到她最亲近的希望姐虽然已经挺过了抢救,但是还没有苏醒。立刻死死抱着荷西的手臂。
“我也不饿,我不喜欢吃中餐,不好吃。”
荷西那是多么直的钢铁直男啊,立刻说道:“寇丽你去吧,我和郑先生在这里没有关系的,你最爱吃的不就是蛋糕和炒什锦菜吗?不要勉强自己。”
寇丽小脸一红:“我,我不爱吃,我只是觉得不好吃,所以都吃掉免得你们吃这些难吃的东西……对就是这样。我不爱吃。”
郑仕有点好笑又有点心疼:“ok,我让茱莉亚去买点面包什么的,等希望康复了我再带你们去吃中餐。”
荷西和寇丽异口同声的说:“我们不饿郑先生。”
郑仕的肚子不合时宜的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这时候上完厕所的茱莉亚回来了,郑仕立刻对茱莉亚说:“茱莉亚你去买点吃的吧,孩子们饿了,多买一点,荷西正在长身体,吃的很多。”
郑仕一张老脸面色如常,丝毫不见泛红。
…………
红熊猫大酒店,虽然名字叫做大酒店,但是其实没有酒店的功能,这就是一家卖正宗鲁菜和淮扬菜,山寨版其他菜系的饭店,反正识货的不多,对外全都说是正宗的,就算他店里只有两个大厨是真正学中国菜的。要说够到酒店的级别就很难说了,倒是有二楼,只不过只有七个包间,楼下两个,楼上五个,余下都是散座,两人桌和八人桌。老板是郑爸爸年轻时的玩伴,绰号颠勺家的二傻子,为了方便大家都叫他二傻子。后来失散多年,杳无音讯,老郑一直以为他早就死了。当然他乡遇故知的不能再叫二傻子,要叫人家本名范一统。
不要笑,人家这个名字是美好的寓意,是希望国家永远一统的美好愿望。不许笑!嘴角都不许上扬!
好吧其实这都是假的,别人不知道郑爸爸还是知道的,范一统出生的时候他的父亲本来想起名一桶,因为他是他母亲生他的时候一顿饭足能吃一桶饭。后来村里的教书先生心眼儿好,给他把桶字改成了统字。
郑爸爸这辈子都不会告诉别人,郑乘的乘是马车的乘。
感谢教书先生。
本来大家失散多年,基本已经当对方死掉了,郑仕工作刚刚存了点钱那一年,老郑过来看看自己的小王八崽子在国外混得怎么样。郑仕当时没那么有钱,去汉堡店两个人又都吃不惯,就在红熊猫和老郑吃了一顿,那时候老郑都还不认识茱莉亚。吃着吃着老郑人立而起扯着嗓子用中文大吼一声“二傻子!”
好悬是老范年纪不小脑子还不错,虽然外号二傻子,但是还是记得自己小时候的雅号。外号二傻子只是因为思维呆板,思维呆板的人一般记忆力就比较好。否则红熊猫的主要客户都是旅美华人和回不去华夏的人谁都听得懂,当天郑氏父子可能就不能站着出红熊猫了。
这群孩子中最近进过餐馆吃饭的人是瑞秋,具体哪一天早就不记得了,那天是瑞秋爸爸通知她她价值一辆拖拉机的日子,也是她跳河的日子。
孩子们都有点胆怯,虽然现在这身衣服是新的,都是郑仕买的,而且价格绝对不菲,穿着十分得体。不过这种话郑仕又不会告诉这些孩子,而且衣服上身没几天也没来得及变臭但也不是多清新的味道。但是流浪小孩的那种胆怯和衣着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