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恶势力斗争到底,追他三条街,也绝对不低头。
做人,可低调,但不怂!
这是张学仕的原则。
丫的,能翻墙,谁不能啊?!
张学仕鼓足劲,双手抓着围墙的墙垛,用力一挺,手掌撑着,翻身越过了围墙。
“站住!”
他大吼一声,撒腿奔跑,穷追不舍。
两个偷电瓶的蟊贼,像故意引诱张学仕,抱着电瓶,跑得飞快,但也尽量保持着距离。
一路飞奔,跑过两条街,一闪身,离弦的箭,窜进一条有些昏暗,看上去人迹罕至的巷道。
张学仕微皱眉,看向巷道深处,似乎是一条死胡同。
哼!
死蟊贼,无路可逃了吧?
不对!
张学仕心中刚窃喜,又是转念一想,这两蟊贼看上去像故意引自己来这里,该不会有什么埋伏吧?
纵然刀山火海,也要拿回自己的电瓶……
犹豫之余,阔步走进了巷道,刚走到一半,从左右两侧,眨眼功夫,蹿出来四五名手持棍棒,有些另类的不良青年。
为首的蓄着长发,垂在肩头,袒露着手臂,刺着青龙白虎的纹身,嘴里嚼着槟榔,脸上一道刀疤斜在脸颊上。
其余两名就是抢电瓶的蟊贼,剩余两名精壮彪悍,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俨然一副杀马特造型。
毋庸置疑,映入张学仕的脑海里,这五名不良青年,并非善男信女。
手持着棒球棒一类的棒子,扛在肩膀上,堵在张学仕的面前。
“刀疤哥,就是他了!”偷电瓶的其中一个指着张学仕,对着为首的长毛刀疤男说道。
被唤作“刀疤哥”的长毛瞥了一眼张学仕,大摇大摆,走到了张学仕跟前。
“啊呸!”
朝着地上吐了一口槟榔渣,很拽地将棒球棒戳着张学仕的肩膀,“听说,你是鹏城中学的老师?”
张学仕阴恻恻地狞笑了几下,声色俱厉地喝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交出我的电瓶,我可以既往不咎,放过你们一马,否则,哼!”
刀疤哥听了,简直是像听笑话一样,略微怔了一下,然后哈哈哈狂笑了起来。
“老师,我没听错吧?啊?你不妨去打听、打听,我刀疤作为梧桐街最烂的仔,以盗窃电瓶为营生,还从来没有人敢在我面前说,交出到手的电瓶!你脑袋没事吧?”
张学仕算是长见识了,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将盗窃电瓶为营生,说得如此冠冕堂皇。
“我再说一遍,你是主动交,还是要我亲自过去拿?”
刀疤从来没有遇到像张学仕这样的,身为鹏城中学的老师,文质彬彬,怕他个鸟。
拿着手里的棒球棒又戳了戳张学仕,“喂,你是聋,还是傻?交出电瓶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