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天山脉,横水河中。
河水湍急,浪花飞溅,两根粗大树杆在河水中顺流而下,横冲直撞。
郑一竹带着林氏三人并排躺在树杆上,将幻蝶斗蓬用树枝撑开,挡在身体上方。
幻蝶斗蓬一撑开,蓬内玄黄两道气息盘旋,隐有天籁之声,四人躺在斗蓬下,似卧在一方异界内,一刹清晨,一刹黄昏。
据《三妙术》记载,幻蝶斗蓬和面具原是南土荒洲虫族圣物,被辛姑子掳来后,添加**人道韵炼化,因此才有了颠倒阴阳的玄黄气息
林晨晨浑身酸痛,不耐烦的说道:“郑叔叔,这样一个姿势太累了,我想到岸上走走行嘛?”
郑一竹摇头拒绝:“不可,在陆地走会留下痕迹,难受点比没命强。”
过了一会,林晨晨又道:“郑叔叔,你唱歌给我听好不好?记得小时侯常听你唱歌。”
郑一竹眉头暗皱,一时义愤,斩杀李掌柜,救下林氏三人,等于招惹一个强敌,多了三个累赘。
请神容易送神难,三个大活人可不好安置,最好去处是云皛国,但林氏三人毫无修为,不可能横流河汉沼泽,戈壁滩神秘莫测,显然更去不得。
郑一竹料敌从宽。
假设天纵教前来追杀,天纵教象一头巨龙,自己四人就是四只小虫子,绝不可碰面,他只能正方偏方一起上,做了多手准备。
除了利用横天山这个天然险地外。
第一次使用幻蝶斗蓬,辛姑子若看到自己最得意的至宝象块破布般支在树枝上遮太阳,一定会从地下跳出来掐死郑一竹。
一路尽量走水路,并在留下痕迹的地方使用消味散。
数天过去后,一路十分安全,除了荒山,河流,人影没看到一个。
郑一竹松了一口气,不确定是天纵教中人没追来,还是幻蝶斗蓬起了作用,又或是横天山脉帮了忙。
林晨晨等了片刻,见郑一竹没动静,便又央求道:“郑叔叔,唱支歌给我听嘛?”
郑一竹呵呵一笑,林晨晨心挺大,一路上荒林兽吼,河水湍急,小丫头不仅不害怕,反倒十分兴奋,他清清嗓子,纵声唱了起来。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
红尘啊滚滚痴痴啊情深,聚散终有时。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至少梦里有你追随。
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
岁月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何不潇洒走一回......
一歌终了,林晨晨咯咯笑道:“这歌我小时侯听过,是那个黑大个叔叔唱的,不过他唱的可难听了。”
郑一竹心中一亮,忽然道:“有去处了。”
林晨晨道:“郑叔叔说甚?”
郑一竹笑道:“咱们去雷刀宗找权通通去,雷刀宗收留三名凡人肯定没问题。”
林晨晨道:“我就跟着郑叔叔,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郑一竹呵呵笑道:“你们先在雷刀宗落下脚,修练素水诀,等有本事了,我带你们去一个遥远而安全的地方。”
“好啊,好啊,我和哥哥有本事了,便能帮郑叔叔打坏了。”
林晨晨笑声象银铃一般清脆,又问:“郑叔叔,素水诀很厉害嘛?”
郑一竹躺在树杆上,轻颂咒语,勾动四周天地元力,湍急河水一凝,似被一股神秘力量召唤,在空中幻化成一根巨大长枪,向河岸轰然一击。
“咔嚓”一声,水花四溅,水枪消失。
林晨晨大声叫好,连一直木讷少语的林有为也半坐起来,望着岸边呆呆发愣。
郑一竹心中明白,这水枪术华而不实,唬唬凡人可以,但在实战中毫无用途。
“郑叔叔,我要学素水诀,你快教我。”林晨晨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