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第二天,凌晨懒洋洋地坐在书屋门口,一脸悠闲地望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心里满满的是脸上看不出来的忧愁。
“啧,麻烦啊。这么漂亮的书屋竟然没人来光顾,简直没眼光!”凌晨翘着二郎腿,享受着冬日暖阳带来的温热。
周日,一个代表着结束与开始的日子。它象征着繁忙工作中一周一次的休息要开始了,也代表着一个星期的轮回结束了。
今天LC区也是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大街小巷的那是挤满了来玩的人,尤其是附近那条小吃一条街,更是堪称人山人海,生意红火的不行!
但是凌晨所在的这条街区,相较之下却是显得有点空荡,虽然人也比平时多了不少,但远远算不上热闹。
毕竟这条街的店铺大都是干一些较为高大上一点的行当,像街口那家老字号的琴行,专业买琴四十年。虽然生意一直都是那么清淡,但其一天不开张,开张顶六天的传说可不是吹得,毕竟口碑摆在那,生意自然也不会差到哪去。
又或者像是街尾那家人偶店,店里的人偶那叫一个精致,大晚上的要是摆一个在梳妆柜上,准能被吓个半死!而且主要是店长婆婆有个特别可爱特别萌的小人偶,还天天喊她叫宝贝孙女,不论何时何地都喜欢带着她。虽然她也基本不怎么出门,毕竟一个人带孩子也不容易,但凌晨也还是有幸见到过她的孙女,并随后发誓要保护这条街未来的街花!
至于现任街花是谁?就凌晨隔壁那个暴脾气的冰山姑娘,花贝摄影馆的馆主花贝贝。
“我开业都两天了,这个花贝贝竟然还没开门营业,而且她明明闲也不晓得来光顾一下我的生意,就算是串一下门我也不介意啊!”凌晨想到今早花贝贝在他热切的凝视中甩了他一个后脑勺就有点郁闷,“至于么,不就是看见你暴打小混混了嘛,干嘛老是对我视之不见啊?”
在之前的半个月中,凌晨也陆陆续续地碰见过花贝贝几次,但每次她都会无视凌晨友好的问候,如同他是一个陌生人一般淡然离去。
虽然二人确实还是处在陌生阶段,但毕竟是只隔了一块草坪的邻居啊,这天天碰面的那怎么也会变熟悉的,何必如此不近人情呢。
“唉,想要增进邻里关系是真的难啊。”凌晨仰天叹了口气,有点怀念“曾经”和蓝楷他们大学一起住宿的日子了。
虽然不是亲身经历,但凌晨也是能体会到那种浓浓的基情,不穿衣服一起打架的画面也都还历历在目。
“记得”当时蓝楷这个弱鸡直接被人给一圈放倒,然后凌晨为了给他报仇,抓着放倒蓝楷的那人的头发就往键盘上摁,这毁人自尊的暴击导致对方在此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活在被脸滚键盘的阴影中,同时也让凌晨在校园里出了名。
而且由于凌晨在使用脸滚键盘的大招时,嘴里还喊着诸如“让你他娘的打我儿子”、“让你欺负我家狗子”之类的护犊子的话,所以他有了一个非常霸气的外号——“蓝爸”。
现在回想起来也是有趣的紧,尤其是蓝楷那先是感激,随后在得知凌晨外号时突变的败犬加身的姿态,简直让人过目难忘啊。
这也是为什么蓝楷这么抗拒“二狗子”这一称呼的缘由,毕竟本来这只是他们几个好友之间互相开开玩笑的昵称,却突然间就因为凌晨打人时说的骚话传遍了整个学校,搞得每次别人都是“狗子”、“狗子”的叫他,像是在喊宠物一样。
凌晨抬头看了看已经朝着西方偏离的太阳,疑惑道:“蓝楷昨晚不是说了今天会再来的吗,怎么还没来?”
“算了,不管他。不来就不来,省的又给我找麻烦。”说着他便又半躺半坐地在书屋门口看起了书,全然不在意当下可有可无的蓝楷。
“哥!哥!”耳边传来凌沫略微急促地娇喊,凌晨抬头望去,只见扎着侧马尾的凌沫提着几袋东西,一脸不满地走到了他的面前。
在凌沫身后的叶静花则是浅笑地看着她冲凌晨发小脾气。
“哥,你说你怎么这么懒?”凌沫举着手中的袋子说道,“我和叶子姐可是去给你买东西哎,你竟然都不知道跟上来提袋子的吗?”
凌晨耸了耸肩,指着书屋道:“我这不是还要看店吗,要是去给你们提袋子了,那谁来接待客人啊?”
凌沫不屑道:“得了吧,你敢不敢说一下除了我们以外还有谁来过你的店啊?没有吧。我都说了就是因为有你看门,所以才没人光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