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感觉是不需要有什么理由的,你看对了一个人,无关乎喜恶,无关乎其他的东西,只是因为,在看见他的第一眼便内心有了选择。
举个不恰当例子,例如爱情,虽然可能和这里并无多大的关系,但是由此而引发的即视感却是大同小异。
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一个你认为对的人,然后,成为爱情,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命运历来喜欢作弄于不相信它的人。
人的相逢会是一种命运。在我们始料未及是,悄然来临,在某一个时刻,你看着它不声不响的离去,却没有任何方法来制止,这或许不是胆怯,不归于无能,你只是知道,就这样见一面或许是最好的选择,把一切的一切,都留给幻想,留给未来的一丝回忆,这或许就是青春之所以被人怀念的原因。
有些遗憾总是在我们不清楚,不成熟,尚未来得及珍惜是溜走,所以青春又是悲剧的,所有怀念他的人总是不自觉地陷入对他的深深执念之间。
而最为致命的大概也只有爱情了吧。
命运把青春束缚于中学和大学,把一个个不相识的人从天南海北,从岁月的角落聚起,只为了完成那一场场可笑的,可悲的故事,俗套,还有悲伤,然而,我不可否认的是,我们沉浸于那种格式化的爱情,并以此作为人生的一个起点。
在猝然之间相遇,没有多余的话,也没有多余的动作,来不及准备,就这样让两个毫无关联的人联系在了一起,此后数年,今后的人生,再也忘不掉,成为记忆中的一个伤疤,痛并快乐着。
爱情其实是最不可理喻的一件事情,因为,它根本没有什么预兆,我们总是能在那么多的人中找到一个属于我们自己认为对的人,无关权钱,也无关容颜,我们还尚未识别那些社会上带来的复杂性质。
就一眼,定论一切。
不顾一切,拼尽全力,以及嘴里喃喃的思念,我们执着于自己所认为对的,把它归诸于命运,也对,也不对。
我们相信自己看到的,相信以后的以后再也不会遇到这样的,错过即是永恒,心里的称会把它与那些重复出现于生命中的东西区分。
一眼万年,爱情其实就是遇见,没有安排,也没有彩排,在第一眼看到时就已经决定,被命运既定。
所有的一切在终点时都是相通的,也是相同的,大道至简,或许也有这个解释吧。
就像,曹云再看到连仲的第一个身影时,伸出援手,连仲在听到曹云的而第一个回答时把他当做自己苦苦寻找了了一生的继承人。
在茫茫的人海中遇到一个人,简单,也不简单。
有些命运像是安排,也像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