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责塔总部的一层
因为地处大城市的原因,人口众多,每天各地总会上演不同的故事。
或因人际关系,
或因处事态度,
或是天灾,
或是人祸!
造成惩责塔大厅每天都需要接待很多的人员,可谓是络绎不绝。
就像前台接待员不知道新的一天会碰到多么奇葩的报案,
而报案人同样也不知晓惩责塔三层正在审判者一起凶杀案凶手一样。
每天的生活就是如此,不管你怎么生活,不会产生关联的人,永远不会为你改变。
大厅外侧边缘,此时的休息区坐着的人员却和大厅走动人群形成鲜明对比,这里的人并不多。
在靠近内部过道的单独座位上,一名面庞略显俊秀,身穿蓝色休闲服的年轻男子正端着咖啡轻轻品尝。
轻抿一口后缓缓放到身前桌子上,看着大厅不断出现消失的身影,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因为身坐位置很偏僻的原因,附近的休息位都没有别人,又和紧挨大门的区域形成鲜明对比。
这位单独静坐,默然思考的男子,就是许高。
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已经是下午的六点钟了。
离审判会开始,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
不知那位潘梦石,最后会是怎样的结局,是直接死刑?还是会考虑患有精神病因素,减轻处罚责任呢?
想到这里,许高的目光从大厅来往人群转到了身前桌子上的一叠文件纸上。
看着上面标有蓝凌精神康复中心字幕的诊断报告,许高心中默默的思量着潘梦石最后的下场。
按照刑法规定,患有精神病的患者如果行凶杀人了,会按照三种处罚规定判断。
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患者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就是说,如果是在精神病人发病时,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而造成危害的,经过司法鉴定确认后,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但会让家属严格的看管治疗,特殊情况下,也会由官方强制看管治疗。
二,同第一条一样,但情况特殊者
如果造成刑事责任时,精神病人是在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犯罪的,是需要同正常人负刑事责任的,但会因为本身精神疾病缘故,稍微减轻相有责任。
三,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患者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这条说的就是那些装病的,本身即使确认身患精神疾病,但在犯罪时却精神正常,并无发病情况,有着明确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而造成的犯罪行为,会完全背负刑事责任。
再想想陆静的案发现场和潘梦石患有的“感官性心理障碍”,许高觉得当时的情况因该是属于第二种,这种疾病他身为心理医生很是了解。
而潘梦石这种感官性心理障碍是属于间接性的,平常无刺激一般并不会发作,和正常人无异的生活着。
只有当遇到熟悉的场景或者人物时才会发作,变得病态,把自身带入到各种东西身上。
许高甚至以前治疗过一个同样的病人,因为小时候受到了猫头鹰的刺激,成年后看到邻居养了猫头鹰后,常常的幻想自己就是那只猫头鹰,大晚上的坐在阳台上咕咕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