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钱本名钱贵刚,在王则之让他回煤矿冶铁之后,当天他就迫不及待的选了十个徒弟打算立刻前往煤矿。
王则之命令他吃了庆功宴再走,老钱领命,这才留了下来。
吃了庆功宴,第二天一大早,钱贵刚就火急火燎的带着十个徒弟冶炼去了。
与他同去的还有王则之选出来的五十军士,经过深思熟虑,王则之还是决定在煤矿上建立一个分基地。
这五十人还只是开始,等营内人手充足了,他打算把那里修缮一番武装起来,成为名副其实的分基地。
“大人,马福求见。”
王则之刚送走钱贵刚,传令兵就来禀报了。
“让他进来。”
“是。”
片刻后,马福拉着一个水灵灵的姑娘扭扭捏捏的走了进来。
“大人,这是我婆娘。”马福扭捏的半晌憋红着脸给王则之介绍起来。
王则之盯着他拉来的姑娘看了看,越看越觉得眼熟。
“大人,她…她是我的。”马福以为王则之看上了那姑娘无礼的挡在她身前,警惕的看着王则之。
“去去去,想什么呢?我是看她面熟,觉得哪里见过。”
王则之知道马福误会了,打趣道。
马福舒了口气,介绍道:“盂县我婶儿家的表妹,尚未婚配,媒我已经说过了,聘礼我自己给了,不劳大人费心。
我带她回来给大人过过目,我老马可没有强抢民女。
来,见过大人。”
“多谢大人当日救命之恩。”那女子对着王则之福身施礼。
“哦,原来是你呀,想起来了,想起来了,好,好。”王则之一拍额头,想起来了,这女子就是抓泥鳅时救下来的那个。
怪不得他总觉得见过呢。
“马福啊,我都说了我给你们娶婆娘,这聘礼你都自己出了,我岂不是要食言而肥。”王则之责怪的说道。
“嘿嘿…大人,聘礼要不了多少,一石米粮足够了。”
王则之不解,问询起来。
他记得老郎中娶妻的时候,那可是倾家荡产啊。
经过马福的陈述,王则之这才了解到。
普通百姓生活艰难,用米粮做聘礼是做好的,个别人家两斗米就能换一个女子。
老郎中娶妻花费那么多,应该娶的是大户人家的女儿。
如今盂县之所以娶妻这么便宜,一来泥鳅等人肆虐盂县,导致百姓们家中余粮尽皆被抢,哪怕有盂县老爷们的救助,他们的日子也是过的举步维艰。
二来普通百姓家的女人原本就不值钱,光景好的时候,五斗米粮一两银子,外加一只羊足够了。
而今光景不好,全都要米粮,马福说他去说媒的时候,一堆盂县的百姓围着他,都要把女儿嫁给他。
最便宜的一家只要一斗米粮。
“不对呀,家家户户不是都分发了米粮吗?我在盂县的时候可是从当地士绅商贾手里买了五万石米粮啊。”
王则之听到这里不解的问道。
“大人,你有所不知,这些百姓把一部分粮食作为种子存了起来,等到九月份的时候好种,这样他们来年才能有吃的。
只是如此一来,家中口粮就不多了,百姓们不得不省吃俭用。
这嫁女儿嘛,正好能换些粮食,豪门大户自然不需要如此做,可是百姓们需要啊。
门第好的要价就高一些,这普通百姓,饭都吃不上,自然要不了多少粮食。
我回来之前,已经有好几个军士都说成了媒呢,估摸着都快到了。”
马福说完等着王则之表态,王则之却陷入了自责。
他想到了百姓们需要粮食,却没想到百姓们还需要种子。
现在他手里的军士和百姓越来越多,他不能任性妄为,随便花费钱粮。
要不然,他还真想再拨一批粮食过去。
最后,王则之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