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二章 狗叫(1 / 2)一头叫做阿花的奶牛首页

这个警察继续说道:“所以呢,这位孙先生,我们只能遗憾地告诉您,这类邻里之间的民事纠纷,您可能需要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聘请专业律师,帮您起诉到人民法院来解决。”

养鸡那方的中年夫妇听警察这么一说,得意地对视一眼,显然,今天的掐架,他们是胜利的一方,俩人差一点就要当众击掌以贺了!

穿拖鞋的小个子孙先生愣了好一会儿,忽然看到了林若雨和陈虹,他立即高兴地大叫起来:“哎呀,林阿姨,您也在啊,太好了!这是虹虹姐吧?虹虹姐,您还记得我吗?我是孙乐,小时候我、你、飞飞、大宝,我们几个常在一起玩。”

孙乐这么一说,陈虹想起来了,这个孙乐小时候还推过她一个跟头,把她给摔哭了,然后,孙乐被他爸拎着耳朵上门道歉。

“呀,是乐乐!差点没认出来!”陈虹道。

孙乐一看陈虹还记得自己,格外高兴道:“虹虹姐,听说您做了大律师了!刚好,我想要聘请一名律师,状告这家人在阳台养鸡扰民!弄得小区空气又脏又臭不说,最要命的,是他们家的鸡还经常乱叫,吃东西的时候‘咕咕’叫,饿了也‘咕咕’叫,下蛋的时候叫得更大声。白天叫也罢了,半夜三更它居然还叫,完全不让人休息,我都已经被他家的鸡折腾得神经衰弱了!”

那对养鸡夫妇在这里居住多年,也是认识林若雨和陈虹的,那女人立即高叫起来:“林教授,我平时可没有开罪过你哦!你家虹虹得帮我打官司才行,我也要状告这个阿三家的孩子经常哭闹,影响我家孩子读书睡觉!”

于是,一下子,这正在吵架的两家人,都甩了警察,围在了林若雨和陈虹身边,林若雨好着急,朝陈虹频频使眼色,生怕她说错话,帮任何一家都麻烦。

其实,陈虹对于这个城市养鸡也是有些意见的,尤其就养在母亲家隔壁,无论卫生还是休息,对林若雨多少有些影响的。官司她倒没有接的想法,她是想告诉两家,虽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里面找不到处罚养鸡的依据,但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里面有规定,城市里面是禁止养鸡鸭的。然而,陈虹看到母亲给她的暗示,这些话虽然已到嘴边,却不好说出来。

就在这时,忽然有人嚷嚷道:“找到了,找到了!”

马上有人问:“找到什么了?”

那人兴奋地说:“找到哪里管鸡了!城管!是城管管这事!”

一群人围上去看那人的手机,孙乐也围了上去,就听那人大声读道:“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区内,是禁止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

“那赶紧打电话叫城管啊!”